艺体专科第二次征集志愿公告及征集学生名单

发布部门:学导处  发布日期:2010年7月27日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艺体专科第二次征集志愿公告 
 征集志愿对象和办法

  1.艺术体育专科批征集志愿对象为专业、文化成绩达到该类专业专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未被录取,符合征集志愿的专业投档条件的合格考生。

2.本次艺术体育专科征集志愿时间为7月27日09:00—17:00。省教育考试院将于7月27日上午9时前公布征集志愿的相关信息。其中,未实行网上填报志愿的地方,符合条件的考生应按时到报名所在地的县(市、区)招办填报征集志愿学校及专业志愿;实行网上填报志愿的地方,考生务必及时在网上查阅,符合条件的考生应按时在网上填报征集志愿学校及专业志愿[如果出现意外而网络不通,考生应及时到县(市、区)招办或其它网络正常的地方上网查询、填报志愿]。

3.考生最多可填报五个学校志愿,每个学校志愿内填报一个专业志愿。错填乱报专业类别或所报专业不属本次征集志愿范围的,其相关志愿无效,责任由考生自负。

4.志愿信息采集使用普通高校网上采集系统进行采集。

5.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的未录取考生库为“自由可投”状态的考生。征集志愿根据“志愿优先,从高分到低分”的投档办法五个志愿一次性按缺额计划1:1的比例投档。投档时对不是“自由可投”状态的考生即使填报了征集志愿也不再投档。

6.在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征集志愿时间内,考生若未填报征集志愿,则视为自动放弃。
 
 


附件1: 艺体专科第二次征集计划1001.doc

附件2: mc1002.xls